河池农机“双抢”期间用油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4-10-10
    为确保全市农业机械在农业“双抢”期间投入用油的供应,保证夏收夏种顺利进行,河池市农机化管理局与中石化广西河池石油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桂农机电[2008]6号精神,共同制定了《河池市2008年“双抢”农机用油供应管理办法》。《办法》除了规定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行驶证且检验合格的水稻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拖拉机(包括多功能拖拉机)、耕整机等农业机械凭“农机优先加油卡”优先在加油站加油或购油外,还考滤到今年全市遭受特大洪涝水灾,需要恢复生产的农田较多,因此还为未注册且只从事下田作业的耕整机制作了“未注册农业机械“双抢”作业用油优先供应凭证”,使这些耕整机在“双抢”期间投入农业生产时能每天得到15升油的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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