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联合收获机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联合收获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发布了联合收获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据悉,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联合收获机产品的安全、性能、标志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防护装置不合格、割台升降性能不合格。有个别产品危险运动件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发热部件防护不到位。个别产品割台升降速度较慢,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联合收获机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联合收获机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崔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