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苏欣有限公司成为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发布时间:2014-10-10

  农机报废更新是《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灌南苏欣农机有限公司提出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依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经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初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决定。准许灌南苏欣农机有限公司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在2009年12月7日特向灌南苏欣农机有限公司颁发《江苏省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书》。

  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灌南苏欣农机有限公司是连云港地区首家成立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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