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农机作业用油有序供应,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宁波市农机局根据省农机局和省石油分公司联合文件下达给宁波市的春耕生产农用柴油计划,宁波市农机局与宁波石油分公司相衔接,下达了2300吨农用柴油专项计划,并商定供油方式和方法,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加强监管,确保农用柴油供应有序。
一、科学供油,防止挤兑。本次供油实行一次下达,分五个供应有效期,供油时间从2011年4月10日到6月20日,着重保障早稻生产、麦收和单季稻生产。为方便机手用油和购买,本次供油不作定点,农机手可凭票,并签上使用者姓名后,到本县区域内的中石化加油站加油(灌桶),同时为解决集中购油矛盾,超过供应有效期的油票都作作废处理。
二、操作规范,责任到人。这次指标分配实行透明操作,农用柴油全部分给最需要的农机用户。在分配中,市农机局坚持不留一滴机动油的原则,把所有指标全部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在农用柴油票的发放上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以水稻生产为重点,优先保证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机耕、机插、机灌、机收用油。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由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将本次春耕生产农用柴油分配的情况及时上报市农机局。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本次农用柴油分配,由宁波市农机局与中石化宁波石油分公司联合发文下达。宁波市农机局根据分配数统一印制了农用柴油供应票,各县(市)区收到后须在油票背面加盖公章,并限定只能在本县区域内使用。为确保春耕用油,要求农用柴油票必须做到专油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全市通报。宁波市农机局将对各地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农用专项柴油更好地发挥保障农业生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