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直补超市,是这两年出现的新事物。公开资料显示,在全国已有陕西、江西、云南等省成立了农机直补超市,另有消息称少数省份也在酝酿成立。
农机直补超市无疑具有其积极的一面。如农民能跨区、方便、快捷地进行选择购机,大大简化了农民的购机手续,生产企业或许可以较快地进行补贴资金结算,提高资金周转率等。
但是,硬币总有正反面。据了解,有省份设立的农机直补超市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向经销商收取中介费用。在一位经销商传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上显示:直补超市对经销商所销售的产品,1万元以下的产品竟要收3%的手续费,具体到微耕机每台则要收取150元。
众所周知,农机行业历来就是微利行业,平均利润率还不到3%,且与购买力不高的农民打交道,挣的都是辛苦钱。就像这位经销商说的:“一台微耕机有时还赚不到150元,如果再向直补超市交纳150元的手续费,还按原价销售给农民且不要亏本!”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就是要让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更多让利于农民,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实惠。而如果像上述某省农机直补超市这样,利用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给予的特殊“身份”,坐地收取“进场费”、“中介费”等,最终都会转嫁到农民头上,这与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初衷明显是背道而驰的。
按理,对于地方农机管理部门,应该坚持市场化的原则,采取市场化的手段,使农机产品快捷、方便、低价地到达农民手里。当然,农机直补超市经营者,收取一些适当的成本费用如场地费、物业管理费等也是应该的,其他任何会增加农民负担的直接或间接费用,都要立刻叫停。还有对于经销商进入农机直补超市也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应强行让其进入,对未进入直补超市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同样也应享有销售农机补贴产品的权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省份设立少数几家农机直补超市,而且基本都在大中城市。对于远离农机直补超市而前去购买的农民来说无疑要花费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那些花不起金钱和时间、特别是距直补超市山高路远的农民来说只能退避三舍、望机兴叹了。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变相剥夺了他们平等购买农机补贴产品的机会,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是地方农机管理部门应该重视的。
农民的福利很容易在半市场、半计划的迷局中或在反市场化的逆流中,遭受更大的侵蚀。当农机市场竞争主体不足、竞争者身份不够多元化时,垄断权力保护的农机直补超市,很可能带来农机流通的不通畅与交易量下降的局面。
所以,地方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出台的措施要兼顾到生产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利益,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科学实践。具体到农机直补超市,地方农机管理部门要监督好,不要把良好的初衷办成了农民不欢迎的举措,甚至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一切有损于农民利益的做法都应该遭到鞭挞与纠正。希望存在摊厚农民购机成本、加大农民负担的任何做法立即刹车。(来源:《农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