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宣州区农机管理局原局长王修乾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自2006年以来,宣城等地的多家农机经销商为了在农业机械销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上得到农机管理部门更多的关照,在过年过节期间,纷纷拜访时任宣城市宣州区农委党委副书记兼宣州区农机管理局局长的王修乾,并送上现金和购物卡,王修乾予以收受,金额共达14万余元。此外,王修乾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宣州区农机管理局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农机保险时,与他人合谋共同索贿3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王修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17万元。因其具有到案后主动坦白、案发后退清全部赃款等从轻量刑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陈启中、荀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