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耕地撂荒现状及特点
庆城县属于典型的雨养农业大县,全县总耕地面积81.7万亩,其中撂荒地2696.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33%。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从撂荒种类来看,以山地为主。在全部撂荒地中,撂荒山地1931.3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85.6%;撂荒山塬地548.3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24.3%;撂荒川地216.7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9.6%。
2、从撂荒原因来看,以弃耕为主。在全部撂荒地中,弃耕地1980.7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73.46%;轮休地715.6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26.54%。
3、从撂荒特征来看,以边远、零星、贫瘠耕地为主。在全部撂荒地中,边远、零星、贫瘠耕地占撂荒地总面积的60%以上。
二、造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2011年底,全县有农业人口24.4万人,其中外出务工人数达8.97万人(次),创劳务收入6.85亿元,年人均务工收入达7637元,是种地收入的好几倍,比较效益低是耕地被撂荒的最主要原因。
2、农业生产劳动力缺乏。在我们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老人和妇女,无力种地;还有一部分农户举家外出,常年不归,承包地无人代其耕种,只能荒芜。
3、农业生产条件差。由于投入不足,我县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尤其是太白梁、土桥、蔡口集等山区7乡镇交通不便,部分农户承包的耕地零星、分散、偏远,农业机械化水平低,耕种劳动强度大,不得不放弃耕作。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产业大户转移,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是解决撂荒的有效方式,但撂荒地一般都是没有人愿意耕种的比较零散、交通不便、产量不高的耕地,而产业大户愿意要的是集中连片、交通便利、水利灌溉条件较好的耕地;还有一部分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顾虑,担心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国家的惠农补贴资金还能不能发到自己手中;同时,由于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自己想种地时还能不能收回自己的耕地,害怕失去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自己不种也不愿让他人耕种,土地流转困难导致耕地撂荒。
5、对农民教育引导不足。对撂荒耕地的农户缺乏引导,承包农户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自己,愿意种的种,不愿意种就不种,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管。
三、防止和减少耕地撂荒的对策及建议
目前,我县农民人均耕地3.3亩,土地相对宽裕,农民对土地重视程度高,总体来看,撂荒耕地面积小,占比不大,但随着务工人员的增加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撂荒占比将会进一步增大,要积极引导,采取多种措施恢复耕种,提高土地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一)宣传法律制度,禁止撂荒。农村耕地撂荒,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中央关于守住耕地红线政策的贯彻实施。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长期性,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爱惜耕地、用好耕地、禁止耕地撂荒。《土地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体责令复耕或负责调整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集体强令收回重新发包。
(二)加速土地流转,预防撂荒。《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加速土地流转是从源头上防止撂荒的一种长效机制。一是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收益和养老的保障。目前,外出务工农民不愿退出承包地的主要原因是现在承包地不仅无一点负担,不种还有收益,乡村两级可以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土地流转,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应结合本地实际来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有偿、依法、自愿的原则下,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要确保其收益不少,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和依法收回的承包地,要尽快重新发包;三是要在乡(镇)、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接受委托,为土地流入方、流出方提供服务,真正建立起解决撂荒地问题、促进土地规范流转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规模经营,限制撂荒。零星分散的土地经营效益低下,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也是容易形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大力培育种植大户经营土地也是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出台激励政策,鼓励这些市场主体积极接纳农户流出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二是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以土地股份合作方式,参与业主经营,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使土地变资产,经营权股权化,用土地作为资产或资本,参与业主经营,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
(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防止撂荒。退耕还林是解决山区耕地撂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国家要增加山区退耕还林指标,对零星分散地质瘠薄的撂荒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计划,防止山坡地撂荒。鉴于中央目前不再扩大退耕还林范围的精神,地方政府应出台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农民因地制宜植树造林,种植水果等,把荒地利用起来,既改善生态环境,又增加农民收入。
(五)改善基础设施,制约撂荒。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是解决撂荒地问题的重要措施。建议交通、林业、水利、国土、农业扶贫等开发部门要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撂荒地突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实施综合开发,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六)加强科技推广,减少撂荒。提高撂荒地收益关键靠科技。一要大力开展针对耕种撂荒地的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二是广泛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推广高产高效的冬季作物,三是改革耕作制度,普遍推广免耕、全膜覆盖、机械操作技术,改进耕作方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如我县近几年推广的秋季覆膜和春季顶凌,拦住天上水,蓄住地下水,使山区耕地不被撂荒,反而增加了产量,农民增收显著。通过加强科技推广运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七)对征而未用的土地,核查清理,遏制撂荒。按《土地法》有关规定对那些长期征而未用土地进行核查、清理和处治,遏制有限的耕地白白荒芜。
(八)成立互助组织,避免撂荒。农户可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农业生产互助组,解决因劳动力、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缺乏而引起的耕地撂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