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内油价今年第二次上调,全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农机具普遍使用的
0号柴油每升提高0.51元,达到7.81元/升。高企的油价,对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而言,真有点扛不住了!
在发布涨价消息的第二天,虽然财政部发布了增加243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消息,但未能让农机手们松一口气,他们期盼农机用油直补的呼声显得更为强烈。
作业成本,应声而涨
三门县农机大户罗祥灶,今年计划种200亩水稻,近期,他正信心满满地做着各项春耕备耕工作。一听到油价又上涨了,犹如在他头上泼了一盆冷水。“原来种一亩水稻农机用油成本在100元左右,现在油价涨了,每亩地至少需增加10元,种200亩水稻,意味着成本将增加2000多元。”这位种粮多年的大户告诉记者,油价上涨,让种粮大户的负担越来越重。
油价上调,农机翻耕价格也有所上涨。瑞安市陶山镇种粮大户郑锦绸今年承包了500亩农田,眼下正是翻耕、育秧时节,这次柴油价格上调,带动了当地农机翻耕价格每亩上升十几元,直接增加了他的春耕生产成本。“平均机耕一亩需3.5升柴油,油价上涨后,500亩农田增加成本6000元钱。”郑锦绸说,如今的油价和去年同期相比,至少涨了15%,仅翻耕一项,每亩至少涨了十几元钱。
瑞安市农机总站的调查显示,去年同期农机翻耕每亩价格为70到90元不等,受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今年不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上调了价格,该市塘下、陶山、仙降等地出现了每亩100元的报价。
该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人告诉记者,瑞安市已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按翻耕、插秧、收割、烘干等纯农业用油环节计算,农机柴油年需求量达到3600吨,此次油价上涨,将使种粮农民多支出200多万元。
近期,省农机局、中石化浙江分公司联合发文下达了1.5万吨春耕农用柴油专项计划,但这一计划也仅能解决供应问题,却不能解决因柴油涨价带来的农机作业成本增加的难题。仅此1.5万吨柴油,油价的上涨,就使机手增加用油成本900万元。
补贴错位,农机喊“渴”
油价上涨后,城市出租车有补贴,渔民的机动船也有补贴,同样是用油大户,为什么农机手没有补贴?自从2009年开征燃油税以来,总能听到农机大户类似的抱怨。
实际上,随着近年来油价的不断上涨,为减轻农机作业负担,国家也明确制定了补贴方案,财政部门在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里专门增加了农机燃油补贴。但这种补贴方式是按人均土地面积发放的,无论该农民是否直接耕种,耕种是否使用农机,资金都一次性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原登记的土地承包者。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将农机作业用油补贴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的本意是,油价上涨会通过作业价格的提高,传导到种粮农民,可以通过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来消除费改税、油价上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而实际上,近些年农机具数量快速增加,农机作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农机手很难通过提高作业价格来转化费改税、油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提高作业价格,意味着可能失去市场,这是很多机手不想做也不愿做的事。“提高服务价格,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一位农机手如是说。
省农机局2011年的一份调查证实,调查中的17家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只有2家略微提高了机耕、机收的价格,而另外10多家维持原价格不变,有的甚至比往年价格更低。该局有关人士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将农机作业用油补贴以“普惠制”的方式补向原土地承包户,显然未实现补贴政策的本意。
此外,燃油费改税政策的实施,也使每亩农田每季机耕、机收、机插、机植保等农机作业成本平均增加约6元,考虑复种,每年每亩次增加成本超过11元。如果进行谷物烘干作业,则每年每亩次增加成本将达到20元,而在农资综合直补中,国家考虑成品油价格因素的补贴远远抵消不了这一成本。
不少农机大户表示,这种补贴方式使真正使用、经营农机作业、承担油价上涨负担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得不到应有补偿。“国家最好能把农机用油的补贴单列出来,让农机大户真正得到政策的实惠。”宁海市长街镇农机大户潘善兴说,这是农机大户们的普遍心声。
燃油直补,呼声强烈
2009年国家实行成品油价格费税改革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历12次上涨、4次下调的调整。柴油作为农机作业的主要燃料其价格在三年多时间内,从4.81元/升飞涨到7.81元/升,涨幅高达62.4%。农机使用者在承担着原本不该承担的0.8元/升的额外“养路费”税负的同时,又背上了油价暴涨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农机作业效益明显下降。
不仅如此,高涨的油价,让农机业内人士颇为担忧。有关人士表示,当前正值春耕重要时期,柴油价格上涨造成作业成本增加,农机手作业积极性和作业量受影响,从而影响春耕生产进度。另一方面,现在正是农民购机旺季,油价的上涨,会使农民觉得买得起而用不起,影响农民购机积极性,不同程度造成机具闲置,影响农机化推进进程。
给予农机用油的直接补贴,成为行业内人士和农机大户们的共同呼声。实际上,这一呼声有法可依。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
然而,截至目前,国家一直未能有效地实施此项规定。为破解这一问题,我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省农机局也通过专报形式反映这一问题。相关人士建议,省里应建立农机作业用油补贴制度,直接对机耕、机收、机烘等农机作业用油给予补贴,真正减轻农机手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