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特别是夏收夏种期间,泰州市兴化工商局、兴化市农机局、兴化市消协陆续接到有关农机商品质量和“三包”方面的申诉,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户对农机经营者的三包服务不及时表示不满;二是个别农机生产厂家生产的少数农业机械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的要求;三是有些农机经销商的农机配件供应不能及时到位;四是部分农机经销商未能对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机户进行有效及时的基本技能的技术培训。
近日,泰州市兴化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受理中心、兴化市农机投诉站代表工商局、农机局召集全市农机商品销售大户集中行政约谈会议。会议分析了农机消费纠纷申诉问题的复杂化的原因,宣传解读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相关行政建议:
一要学习法律,履行义务。各农机经营单位要认真研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制度,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要健全制度,坚持执行。要依法建立健全农机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相关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做到源头可溯、流向可控。要大力引进高性能和高品质的品牌产品,杜绝不合格的农机商品流入市场。
三要落实“三包”,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做到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做好规定的售后服务工作,在解农民之急的同时,树立经营单位的形象。要大力倡导“投诉不出门店”,推行消费者与经营者和解制度,同时要建立企业、部门消费纠纷联动处置机制,积极协助农机和工商等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调处工作。
四要主动反馈,提高品质。农机经营单位要善于从一些投诉的个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或属于生产领域的、或需要生产商以及政府部门协调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如产品设计的缺陷、生产商售后服务的措施等,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或生产商反馈,防范群体性、恶性消费纠纷的发生,提高该市农机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农机局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和严肃工作纪律进行了讲解。
被约谈人表示,将按照约谈内容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并执行农机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相关制度,做好农机“三包”售后服务。确保约谈人指出的问题在15日内全部整改到位,并在适当时间约请约谈机构再次就上述问题进行检查,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依法接受工商机关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