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二国三产品的“将帅碰面死",如何解局

发布时间: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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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种种原因,环保部在2016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业内人士称之为“国二产品改判死缓”,具体信息如下:

一、分步实施《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标准。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

(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

(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机械达到《非道路标准》相应要求。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

三、环境保护部将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非道路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我们来看行业的反应:有消息称,某些柴油机厂正在放水生产国二产品(话说是不是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在国二国三延期之前,有部分企业充分体现了赌徒心理,储备了相当数量的国二柴油机用来博弈套利。不得不说,所谓赌徒还是胜利了,但似乎并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环境保护趋势,这种胜利恰恰是对农机行业产品供给侧改革的亵渎,绝非所谓战略管理和情报制胜,与《孙子兵法》上说的“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貌合神离。当然,关于赌徒的问题,我们听孔子的话,“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百度翻译: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说了。已近完结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匡正、挽回。过去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它的得失与责任了。)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问题来了,2016年的农机产品国二国三的比例如何,用户群体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作何选择?

从用户群体考虑,尽管国三产品代表了行业产能升级,但装配国三产品的农机将具有价格高、维修难、费用高(油品级别高以及热量损失大导致)的问题,同时还要承担产品不稳定容易出问题的风险。换句话说,现在国二产品国三产品(整机)将面临象棋中“将帅照面”的局面,目前来看,是国三产品遇见国二产品必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风险,是用户群体所不能接受和不愿接受的。故而,有行业人士认为,此等延期政策不甚妥当,打击了主动转型升级企业的积极性,会造成了这类企业的成本竞争力下降、销量下降,导致经营业绩下降;同时,上述问题使得农机行业变成夹生饭,国二产品借尸还魂,国三产品曲高和寡,最终国三产品的比例以及进一步的市场可靠性验证堪忧。如此,则2017年的国三产品可靠性等于原点起步。

更重要的是,有部分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要求,将国二柴油机清仓处理,装配有国三产品的整机已经发到市场,但问题是,由于国二国三将帅照面死的原因,或将面临经销商退机的尴尬情况。对于经销商来说,他们不可能储备一批卖不掉的产品,占用资金,阻碍了国二产品的进货和销售。微耕机行业尤甚,产品价值低、价格低、利润低,动力从国二升级到国三,这个成本增加幅度可谓惊人,已经发到市场的产品,面临被经销商退货的可能性最大,用户买一台微耕机本来就精打细算,有一个价格预期,陡然上升的这块费用,谁来买单,主机厂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转移给用户群体的路必然堵死。

现在农机化司的补贴额度指导意见已经下发,国二国三产品等量齐观,在补贴额度上没有差别。各省的政策,到目前来看,也是没有差别的。为了保证更好的资金使用效率,似乎应该区别对待,现有的额度在国三产品上不变,国二产品降低标准,这样首先抹平用户的购机成本鸿沟。即使如此,恐怕国二国三产品还会出现将帅碰面死的局面,用户不买账,购买需求向国二一边倒,国三产品既不叫好也不叫座,为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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