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秸秆生物质颗粒厂后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发布时间:2018-01-26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我国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随着扶持政策不断出台,生物质供热有望成为清洁供暖的“生力军”。

生物质能供热替代燃煤有较大空间:我国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可供能源化利用约4亿吨标煤,发展生物质能供热具有较好的资源条件。生物质能供热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布局灵活,适用范围广,适合城镇民用清洁供暖以及替代中小型工业燃煤燃油锅炉。

投资要点

《意见》提出,把扩大市场应用、加快形成产业作为发展生物质能供热的基本立足点,构建有利于生物质能供热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资源收集、热力生产和服务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绿色低碳清洁供热体系。到2020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1200万千瓦,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到2035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2500万千瓦,年直接替代燃煤约6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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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

生物质能供热在锅炉置换、终端取暖补贴、供热管网补贴等方面享受与“煤改气”、“煤改电”相同的支持政策,电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生物质热电联产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和供热等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原料收集加工机械纳入国家农机具补贴范围。

生物质发电将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

截止2016年底,全国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共计665个,并网装机容量1224.8万千瓦,其中大多数项目仅发电而不供热。未来将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对于增量的农林生物质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鼓励实行热电联产;对于存量的生物质项目,鼓励进行供热改造;对于存量的小火电项目,鼓励改造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议关注生物质发电行业先行者

我们认为,在治理大气污染、限制散煤利用的大背景下,生物质供热发展前景较为广阔,在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大下,行业发展有望提速。生物质能供热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布局灵活,适用范围广,适合城镇民用清洁供暖以及替代中小型工业燃煤燃油锅炉。

中长期发展目标确立

《意见》提出,把扩大市场应用、加快形成产业作为发展生物质能供热的基本立足点,构建有利于生物质能供热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资源收集、热力生产和服务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绿色低碳清洁供热体系。到2020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1200万千瓦,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到2035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2500万千瓦,年直接替代燃煤约6000万吨。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生物质能供热在锅炉置换、终端取暖补贴、供热管网补贴等方面享受与“煤改气”、“煤改电”相同的支持政策,电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生物质热电联产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和供热等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原料收集加工机械纳入国家农机具补贴范围。

生物质发电将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

截止2016年底,全国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共计665个,并网装机容量1224.8万千瓦,其中大多数项目仅发电而不供热。未来将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对于增量的农林生物质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鼓励实行热电联产;对于存量的生物质项目,鼓励进行供热改造;对于存量的小火电项目,鼓励改造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议关注生物质发电行业先行者

我们认为,在治理大气污染、限制散煤利用的大背景下,生物质供热发展前景较为广阔,在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大下,行业发展有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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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开办生物质颗粒厂后,可以申请国家的资金支持,以下是资金扶持相关部门:

以下是申请补贴的部门:

1、发展和改革局—可申请项目引导资金。

2、农业部门—可申请农业副产品产业开发资金和炉具推广资金。

3、林业部门—可申请林业副产品、废弃物产业开发资金和生物质复合气化炉推广资金。

4、能源部门—可申请国家能源产品推广补贴资金。

5、新农村建设办—可申请新农村建设国家补贴资金。

6、经济局、委、—可申请能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发展资金。

个别地区还要去发改委和经信委和农委去考察一下,走秸秆颗粒还是有一定的补贴的。

国家这么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那我们应该去政府什么部门办理呢?据了解,由省台办、扶贫开发办、商务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都是支持对口部门。具体的情况,你可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到当地政府部门详询。

国家各部委相关政策

国家发改委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中示范内容有: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农作物秸秆、林木枝桠材、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颗粒状、棒状和块状等致密成型燃料,主要用于为农村和小城镇居民提供炊事、取暖等生活燃料,多余产品可向市场出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生物质成型技术,建立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商业化经营模式。

财政部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中央财政安排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非粮为原料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放大生产,优化生产工艺,促进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产业健康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秸秆类木质纤维制乙醇放大生产示范;《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长期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第四点: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任务。(二)利用非粮食资源。加快农区和半农区节粮型畜牧业发展,积极推行秸秆养畜。转变畜禽饲养方式,促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饲料转化效率。

环境保护部《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中三、再生资源第16项综合利用的资源指: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包括粮食作物秸秆、农业经济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生产的产品是代木产品、电力、热力及燃气。技术标准要求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了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原则是:国家鼓励利用秸秆、树枝等农林废弃物,利用薯类、甜高粱等非粮农作物和小桐子、黄连木等木本油料树种为原料加工生产生物能源,鼓励开发利用盐碱地、荒山和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生物能源原料基地。今后将具备原料基地作为生物能源行业准入与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必要条件。

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 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 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 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详情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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