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11.2

发布时间:2015-11-02

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目前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实施比例为97.2%,多数市已基本完成,个别市实施进度还在90%以下。全省结算比例为57.4%,其中,济宁市、滨州市、菏泽市结算比例超过80%、泰安市、莱芜市、临沂市结算比例超过60%。

目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进入重点核实结算阶段。请各市认真做好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附件:2015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表(截至11月2日).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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