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5〕84号
关于限期退回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结算资金的函
青州华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山东青州华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0号)要求,我局约谈了你公司负责人,你公司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约谈资料。现经进一步核实,确认你公司生产的2ZBZ-2A型移栽机存在提供虚假归档信息,产品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你公司须负责将该产品结算资金退回我省相关县(市、区)财政。
请你公司按要求尽快与我省相关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联系,退回结算资金,并于10月30日前将退款证明材料报送我局。如逾期未退回,我局将取消你公司所有补贴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
附件:青州华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ZBZ-2A型移栽机产品结算资金退回清单.xls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