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函[2015]118号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基础上,按年度可适当进行必要的调整,进一步完善政策,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序健康实施,为此,请各地对今年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调研报告请于11月27日前报送我处计财科。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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