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13〕37号)和《湖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机计发〔2014〕23号)要求,现将第三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省局11月底对14个市州的所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大多数县市区检查内容的公开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其中浏阳市、岳塘区、九华区、石鼓区、大祥区、武陵源区、永兴县、江永县没有公开任何检查的内容。
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云龙区、天元区、株洲县、雁峰区、隆回县、鹤城区、新化县、望城区、湘乡市、衡阳县、资阳区、道县、金洞管理区、沅陵县、韶山市、大通湖区、北湖区、宜章县、洪江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花垣县、吉首市、双清区、珠晖区、双牌县、湘潭县、云溪区、武陵区、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农场、汉寿县、慈利县、冷水江市、凤凰县、保靖县、屈原管理区、津市市、龙山县存在工作不够认真细致(进行了公示,但公示的新闻内无任何内容)和安全意识淡薄(公示的农户信息表带敏感信息)等问题,影响了信息公开效果。公开工作的抽查结果见附件。
各市州务必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有问题的县市区针对本次检查通报,认真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将补贴工作启动时的《年度县级实施方案》以及补贴工作结束后的“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和“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在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附件:2015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三次检查汇总表.xls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