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行〔2016〕4号
关于恢复海安苏欣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2015年9月,省农机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淮安荣宇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海安苏欣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苏欣)存在的重复申请补贴、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明违规事实,明确相关处理意见,暂停了海安苏欣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追回2014年以来违规套取旋耕机部分的补贴款。同时,要求海安苏欣深刻检查、认真整改。
2015年11月,省农机局会同南通市、海安县农机主管部门联合对海安苏欣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没有发现海安苏欣在暂停期间规避政策监管违规销售补贴机具的情况,当地购机农户也没有相关情况的反映。同时,海安苏欣对问题认识到位,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并积极退还重复补贴款,对暂停前销售的补贴机具仍按要求进行售后服务保障,承担了经销商在政策执行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经商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现对海安苏欣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1.自即日起,恢复海安苏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销资格。
2.暂停期间,海安苏欣无论以何种形式销售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3.海安苏欣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我约束,不得将暂停期间销售的机具通过其他变通方式申请补贴,严格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希望个别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生产、经销企业,要继续排查梳理,制订有效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省农机局将继续对相关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