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宁农局(机)发[2016]1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确保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决定开展宁夏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报送产品应在宁夏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归档范围内(见附件1)。

2.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3. 被农业部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和2015年度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报送。

4、2015年在我区已归档且纳入我区2016年补贴范围内的相关生产企业产品(见附件2)不再报送相关产品归档信息材料,只须生产企业对其产品的归档信息进行确认,并报送已归档产品信息的相关确认材料。

二、报送内容

1、归档产品的报送信息材料内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1份,纸质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见附件3):

1)封面;

2)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

3)2016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登记汇总表(见附件5);

4)各级推广鉴定机构已公布产品所属品目的公告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告网页链接地址、网页截图和本产品所属品目明细表),推广鉴定机构未公布产品所属品目的,需要提供鉴定机构对产品归属品目的说明。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

6)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及其附件复印件,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无需申报。

7)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彩色照片(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2、已归档产品信息确认报送材料内容纸质材料一份,内容包括:

1)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

2)2015年已归档产品信息分类分档确认表(见附件6)

三、报送要求

1、企业报送的补贴产品资质条件须与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农机产品所属品目相一致。

2、报送产品的主要分档配置与技术参数应当按“技术规格参数值”填写。

3、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我区补贴产品范围的后果自负。

4、企业对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纸质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复印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文件只提供excel版的2016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登记汇总表,不接收扫描件(提交U盘,光盘一律不予接收)。

6、报送材料不加盖公章、不报送相关产品信息或不提供生产企业承诺书的生产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夏享受补贴资格。

四、报送截至时间和地点

截至时间:2016年3月30日(邮件以签收时间为准)

报送地点:宁夏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鸿江电话:0951-5169852

电子邮箱:13895087561@163.com

宁夏农机补贴企业QQ群号:326849273(验证信息请填写公司名称)

附件:

1.宁夏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归档范围.docx

2.2015年在我区已归档且纳入我区2016年补贴范围内的相关生产企业产品.xls

3.2016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报送材料格式.docx

4.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doc

5.2016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6.2015年已归档补贴产品信息分类分档确认表.docx

宁夏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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