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农机鉴定站省级鉴定能力认定考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18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开展了重庆市农机鉴定站省级鉴定能力认定考评,形成了《重庆市农机鉴定站通过认定的省级鉴定能力范围公示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5日前)。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及其鉴定能力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委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唐琳

电    话:023-89133332

传    真:023-89133331

E-mail:16912373@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重庆市农机鉴定站通过认定的省级鉴定能力范围公示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重庆市农机鉴定站通过认定的省级鉴定能力范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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