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产发〔2016〕5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规范化水平,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标志标识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6〕12号)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出厂编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出厂编号发放管理
补贴机具出厂编号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的重要凭证,直接影响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农机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出厂编号的管理,明确出厂编号的编排规则,确保补贴机具出厂编号的唯一性,并建立严格的出厂编号管理制度和台账。因生产企业出厂编号管理不当,造成购机者无法申请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加强重号机具核查
我局将通过定期数据检查和补贴受理后系统自动检查等方式比对近三年来补贴机具的出厂编号,发现补贴机具重号后,系统将在全省范围内自动暂停企业该型号机具的补贴办理。对系统自动暂停补贴的重号机具,按照生产企业举证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核查,生产企业将情况说明和重号的机具使用情况、现状调查佐证等材料报重号事发地县(市、区)农机部门和被重号机具所在地县(市、区)农机部门,两地农机部门分别核查重号机具的情况,提出是否恢复企业该型号机具补贴办理的建议,并将核查的情况及处理建议以正式文件报我局,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我局不再直接受理生产企业恢复重号机具补贴办理的申请。
三、相关要求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出厂编号管理,杜绝一机多补和套补现象,是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重大举措,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重号机具核查工作。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在补贴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的发放出厂编号。对重号机具恢复补贴后年度内再次出现重号的情况,由重号事发地县(市、区)农机部门约谈生产企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不再恢复补贴办理。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