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13

鲁农机管函字[2016]14号

各市农机局(办)、各试点县农机局: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截至7月6日,全省已完成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6456.11万元,其中报废资金1774.93万元,更新资金14681.18万元;报废拖拉机11941台、联合收割机1396台;更新拖拉机11146台、联合收割机2180台。章丘、桓台、滕州、薛城、台儿庄、临朐、昌邑、坊子、寒亭、宁阳、荣成、乳山、莒县、平原、禹城、东昌府、临清、东阿、茌平、高唐、牡丹区、曹县等22个试点县(市、区)已完成报废更新工作,其中,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滕州、昌邑、宁阳、东阿、茌平、牡丹、曹县;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莱州、文登、莒南、临沭、乐陵;未开展的县(市、区):利津、高密、汶上、齐河(见附件)。

农机报废更新是推进农机化发展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未完成任务和未开展的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7月底前完成任务。

附件:各试点县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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