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办关于暂停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购机补贴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8

津农机管〔2016〕78号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暂停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购机补贴资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中强化违规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对山东亿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和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知》(苏农机行〔2016〕12号)有关存在问题描述情况,经研究讨论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华夏1354拖拉机产品补贴资质。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以上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补贴。

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办书面报告。同时,各区县要加强对该公司全部补贴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我办报告。

                         天津市农机办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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