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8.31

发布时间:2016-09-06

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目前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全省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为85.26%,其中,烟台、济宁、莱芜、临沂、聊城、菏泽六市实施比例超过了90%,东营、潍坊、日照、德州四市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第一批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2.68%,烟台、济宁、莱芜三市结算比例超过35%。

目前,第二批补贴资金额度已经下发各市,请各市抓紧与财政部门联系,将补贴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附件: 资金使用情况表(8.31).pdf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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