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农〔2016〕187号
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市农机监理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的通告》(2016年17号)和《关于部分品目补贴额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闽农机管〔2016〕22号),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和果蔬烘干机等2个品目7个分档的补贴额进行调整,并自9月18日起(以机打发票日期为准)执行。
附件:厦门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doc
厦门市农业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