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财政部批复同意我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根据批复要求,我省试点补贴资金额度为1880万元,将选择不超过3类产品列入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范围,补贴额测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开展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是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一次有益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器换人”。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规定要求,尽快研究制定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产品、补贴额度和操作办法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好,确保政策实施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