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行函〔2016〕20 号
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收尾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在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全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已进入收尾阶段,为切实落实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6〕7号)、《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6〕8号)精神,现将近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农民机手合理购机。各地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2016年政策调整情况宣传到位,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收尾阶段衔接工作,引导农民机手科学购机,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严格防止产销企业利用补贴政策搞年终突击销售和有组织地囤积倒卖补贴机具。
二、安排好农机补贴申请办理工作。各地要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督促乡镇及时受理农机补贴申请,在年度农机补贴申请截至前,完成农机补贴(含需安装验收的补贴机具)申请办理录入工作,及时结算兑付农机补贴资金。敞开补贴资金有缺口的,需由县财政和农机部门联合上报补贴资金需求,待省研究后予以追加资金计划;至10月20日止,凡补贴资金兑付率低于60%的县(市、区)暂不予安排追加资金计划。年度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有遗留问题的,由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后进行处理。
三、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常态化的要求,围绕绩效管理目标,落实好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农机补贴政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补贴机具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梳理有关问题和情况,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探索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12月10日前,由各设区市汇总,分别将年度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省局行业发展处。
联系人:徐幸;电话(传真):025-83275253;邮箱:jsnjbt@sina.com。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