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10.31

发布时间:2016-11-02

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目前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实施比例为91.1%,其中,枣庄市、烟台市、济宁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实施比例超过95%。全省结算比例为30.54%,其中,烟台市、济宁市、菏泽市结算比例超过60%、潍坊市、日照市、聊城市暂未启动结算。

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进入重点核实结算阶段。请各市认真做好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附:2016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表(截至10月31日).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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