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剂下达2015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闽财农指〔2016〕179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机管理局(站、中心):

为提高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现将部分县(市、区)2015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578万元(详见附件)收回,由省级调剂下达,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科目。

此次调剂资金可用于补充部分县(市、区)2016年省级补贴资金不足,也可用于2017年省级补贴。


附件:2015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调剂情况一览表.xls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pdf:闽财农指〔2016〕17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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