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市农机监理所: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5〕54号)精神,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围绕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经销、补贴资金兑付、补贴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查处等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对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调研。
(一)区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
⒈实施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
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情况;
⒊廉政风险防控和事中事后监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⒋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能否及时有效地组织调查和处理群众投诉;
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协调情况。
(二)补贴机具入户抽查
重点检查补贴受益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补贴机具铭牌制作、位置固定以及显示参数的规范性,特别要关注配套发动机型号与铭牌显示型号的一致性。
(三)企业及补贴产品经销情况
⒈经销商是否将补贴产品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及补贴额等在显要位置公开;
⒉补贴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铭牌内容是否完整、安装是否规范;
⒊本地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是否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
⒋是否发生售后服务不到位、引起投诉等问题。
二、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查阅档案、抽查机具和核实资料;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三是举报投诉调查情况回访,农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导检查组及人员组成
督导检查由市农业局牵头,抽调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农机监理所有关人员组成二个督导检查组。
(一)第一组:王洪铭(市农机监理所 副所长)
白 昱(市财政局农财处 主任科员)
彭胜辉(市残疾人就业中心 副主任)
陈欣灿(市农机监理所)
周永威(市农机监理所)
官菊虹(市农机监理所)
督查片区:翔安区、同安区
联络员:周永威,电话:13860167758
(二)第二组:林 巍(市农业局种植业处 调研员)
蔡东进 (市财政局农财处 主任科员)
文 思(市残疾人就业中心 科长)
陈晓玲(市农业局)
陈仲丰(市农机监理所)
徐俊林(市农机监理所)
督查片区:集美区、海沧区
联络员:陈仲丰,电话:13806068678
四、督导检查时间
11月30日至12月2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按照督查内容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整理好业务档案,准备好汇报文字材料等以备检查。
(二)督导组将按照总体时间要求,提前与各区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
厦门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