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督查宣传为双翼

发布时间:2017-01-03

截至2016年12月下旬,山东省落实补贴资金17.18亿元,占资金总量的98.62%,预计年底全面落实并结算完成。共补贴各类机械17.3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3万台、谷物联合收获机9416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2474台、深松机4648台、免耕播种机2254台、粮食干燥机395台,受益农户达到16.34万户。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山东省农机装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升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解放了劳动力,拓宽了农民的致富渠道。培育和壮大了农机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订单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的发展,极大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水平、能力和效率,激发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激活了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活力。同时通过政策拉动繁荣了农机市场,带动了农机工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山东省多措并举,确保购机补贴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一是缩范围,突出补贴重点。根据农业部“将一些低端、低值、需求量少和监管难度大的产品逐步剔除补贴范围”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按照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将机具补贴范围由2015年的11大类35小类79个品目缩减为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允许各县(市、区)可自主确定是否补贴。同时,在补贴资金规模总量控制范围内,确定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等7类机械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二是控额度,降低补贴标准。2016年山东省在2015年分档基础上,通过对比测算和专家论证,进一步调低了210个分档补贴标准,占分档总数的53.3%。同时,为了使补贴额的确定更加公平、公正、合理,鼓励推广使用科技含量高、品质优、质量好的机械,实行了“定额+比例控制”的方式来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额度。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实施过程中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随时监控机具价格,对价格波动较大的企业及时约谈告诫,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是强监管,加强督导检查。山东省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督导检查方案和省级督导检查方案,集中组织开展了两次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大检查。检查工作到市、到县、到村、到户,检查对象包括了政策的实施者、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采取查看资料、入户走访和电话抽查的多种方法,对重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和农户受益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同时,按照农业部要求,在全省农机系统深入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各级农机部门正在展开自查,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四是严纪律,加大违规查处。进一步健全了投诉受理制度,完善投诉受理流程,公开了各级投诉电话,增加了网络投诉渠道。针对农户投诉集中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山东省农机局约谈了21家农机生产企业,暂停了4家生产企业和2个经销商的补贴资格,震慑了产销企业,稳定了补贴秩序,净化了补贴环境。同时全省各市之间建立健全了违规信息传导机制,一个市发现的问题,其他市带着问题自查和预防,形成了全省各级联动、联查机制。

五是促公开,强化信息公开。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统一规范了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依托省农机化信息网站,由省局统一开发软件,统一公开模式和公开内容,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公开平台,确保补贴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到位。信息平台已经投入试运行,2017年正式启用。(徐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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