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办发〔2017〕22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机)局:
根据《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335号)要求,我委于2016年12月底检查了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补贴信息公开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大多数县市(州)、县按规定在本级政府网或农业信息网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补贴信息公布完整;极少数县未建立补贴专栏,部分县补贴专栏名称不规范。
(一)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全省共有93个县实施农机购置补政策(含贵安新区),其中91个县建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建设率为97.8%。2个县未建设补贴专栏的:都匀开发区的网址是政府门户网站,赫章县是本单位机构红页,均未设立补贴专栏。
(二)专栏名称规范性。补贴专栏的规范性名称应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可使用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或“农机补贴”。全省有88个县补贴专栏名称规范,5个县(区)专栏名称不规范:余庆县为公开专栏、六盘水市钟山区为涉农补贴、惠水县为涉农补贴、长顺县为农机服务、赫章县为具体农机化主管部门名称。
(三)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初期,县级应在补贴专栏中公布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办理流程等信息;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应按月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政策实施结束后,县级应将全年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补贴专栏公布。补贴信息公开率较高的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98.9%)、补贴政策咨询电话(98.9%)、补贴受理电话(98.9%)、投诉举报电话(98.9%)、补贴资金规模(98.9%)和补贴办理流程(97.8%),公开率偏低的有补贴额一览表(94.6%)、补贴资金使用情况(95.7%)、2015年度补贴受益对象信息(95.7%)、2015年度补贴政策落实情况(95.7%)。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补贴信息公开不足。未公开补贴额一览表的有万山、黄平等5个区(县),未公开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的有江口、黄平等5个区(县),未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江口、施秉等4个区(县),未公开2015年度补贴政策实施公告(含年度收益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有万山、江口、施秉等4个区(县)。都匀开发区未发布任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
(二)内容不规范。部分县公布补贴信息时,未严格执行“黔农办发〔2016〕335号”文件规定,未区分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每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误发布每期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三)公开频次不足。部分县公开补贴信息频次不足(尤其是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每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集中公布长期积累的补贴信息和补贴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三、结果应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核挂钩。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公开实施、廉洁实施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补贴信息,充分利用补贴专栏展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附件:贵州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xlsx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