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2-11

闽农机函[2017]9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农计〔2015〕68号)精神,我处于2月6日-7日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5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2015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名单的公布情况开展了第二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覆盖了除厦门地区外全省77个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从专栏检查结果来看(见附表2):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建设率为90%,较上次抽查提升了25个百分点;2015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布率为95%,较上次检查上升了42个百分点;2015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名单公布率为95%,较上次检查上升了40个百分点。从专栏检查工作表看(见附表1):目前尚未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晋安区、仓山区、连江县、漳州台投区、顺昌县、漳平市、屏南县、平潭县等8个县级农机部门;目前尚未以公告的形式公布2015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名单的有晋安区、仓山区、永泰县和建瓯市等4个县级农机部门。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专栏名称不规范。

(二)部分县(市、区)未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单独放在一个栏目,与其它信息混合在一起,需要通过信息检索才能查阅相关信息。

(三)部分县(市、区)仍以公示的形式公布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名单。

(四)部分县(市、区)未进行汇总,分批公布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名单。

三、有关要求

补贴信息公开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已列入2017年度福建省农业系统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闽农机管〔2015〕75号)要求,结合对照此次检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补充完善,抓紧、抓好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

附表:

1.福建省2016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检查工作表.xls

2.福建省2016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检查统计表.xls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2月9日

pdf版本:闽农机函〔2017〕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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