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办发〔2017〕39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及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3号)要求,我委于1月5日至25日对各市(州)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掌握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量化考核各地实施成效,我委将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延伸至县级,并组成三个考核组分赴9个市(州)、1个新区和两个省直管县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组以各地提供的自评材料为基础,采取座谈听取汇报、核查印证材料、走访农机供应市场、抽取部分县查验市级延伸考核情况等方式,现场逐项评分,并针对扣分项作出原因分析;市、县级补贴信息公开、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情况依据我委2016年底的统计数据进行评分。各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最规范的是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补贴系统应用和廉政风险防控,部分地区需进一步改善的是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和材料上报情况,所有地区都严重滞后的是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市级得分最高的是遵义(87.8分),得分最低是黔东南(51.2分),市级分差主要源于材料上报、信息公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能,贵安新区及仁怀市、威宁县按照县级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得分分别为86分、89.84分、86.12分。
二、考核结果
(一)规范项。制度建设方面,各市(州)制定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系统操作管理、补贴实施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通知、工作流程等,并印发至县级。监督检查方面,各市(州)均开展两次以上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有记录,检查结果有通报或简报。投诉处理方面,多数市(州)未接到直接投诉或省级转办的投诉案件,黔东南州等地接到的投诉案件按规定处理完毕,并规范存档。补贴系统应用方面,各市(州)均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导出、整理、规范保存2015、2016年度补贴实施详细信息和统计数据(电子版)。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各市(州)均制定市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并开展警示教育。
(二)待完善项。材料上报方面,主要涉及市(州)上报简报、质量投诉表、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方面。报送简报最多的是遵义市(32期),安顺、铜仁和贵安新区报送量为零;报送质量投诉表最多的是遵义市(23期),贵阳、安顺、铜仁、黔南、黔东南等市(州)和贵安新区、威宁县报送量为零;未报送半年工作总结的有黔东南、贵安新区和威宁;未报送全年工作总结的有安顺、黔南、黔东南、贵安新区和威宁。信息公开方面,黔南和毕节因有县级未建立补贴专栏而被扣分,县级扣分情况依据《省农委关于2016年度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黔农办发〔2017〕22号)。工作经费方面,所有市(州)都保障了本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的经费,但都未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安排县级工作经费,均被扣分。
(三)薄弱项。根据我委于2016年12月底统计的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度,所有市(州)使用、结算中央补贴资金的比例均未达到80%及70%,此项均未得分。使用比例较高的仁怀市、黔南州分别为75.6%、34.29%,比例较低的贵安新区、贵阳市和六盘水分别为2.22%、5.63%、6.45%。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经研究,在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增设加分项,中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三名的市(州)分别加10分、8分、5分。
三、结果应用
全省统一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对各市、县落实补贴政策情况有了量化的结果(详见附件1、2),考核结果将成为后续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相关市县应针对补贴信息公开不完善、材料报送不规范、工作经费安排不充分等情况,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前提下,针对性查缺补漏,完善提高,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开展。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评分表(市级)
2.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评分表(贵安新
区及省直管县)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