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补贴阶段性评估情况及后续处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湘农机产发〔2017〕30号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补贴阶段性评估情况及后续处理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3月中下旬,省局委托相关市州农机局对遥控飞行喷雾机、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两种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评估,评估发现,株洲斯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存在不按规定提供补贴产品等行为;未发现湖南博航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依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如下后续处理:

1、对此次实地评估时未在购机户家中(工作场所)的或配置不齐的遥控飞行喷雾机、未安装的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请相关县市区(补贴申办地)农机局将相关补贴信息在补贴系统予以删除(应删除的补贴信息见附件)。

2、暂停株洲斯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WX6-10C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高垅航空喷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WX8-10B、3WX8-10C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金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WX4-10、3WX8-10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绿卫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WX6-10遥控飞行喷雾机、衡阳云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WX4-10A遥控飞行喷雾机、衡山恒鑫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SP-600×300-640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购置补贴办理;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即日起自行整改,整改期一个月,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的市州农机局。市州农机局汇总并核实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于5月27日前报告省局产业办,报告要明确提出是否恢复补贴的建议。

3、对评估期间暂停但评估中未发现异常的湖南博航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3WX4-10A、3WX8-10A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星索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WX6-10遥控飞行喷雾机、双峰援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WX8-10遥控飞行喷雾机、湖南祥友科技有限公司MC-600×300-T-2625×2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恢复购置补贴办理。

附件:应删除的补贴信息表.xls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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