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3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近期,我局开展了2017年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第一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申报产品进行了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产品发布了归档公告。
针对第一批补贴产品分类归档申报中,部分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在配置参数栏中注明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致使未通过评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请上述生产企业提供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扫描件(注明对应的申报产品名称、型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予以归档,连同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通过专家复核的产品,一并补充公告。
第一批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中因其他原因致使未通过评审的产品,不予受理。
提供发动机核准证书扫描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7日。
接收材料邮箱:niuwenxiang1991@126.com
总局农机局联系人:赵永超
总局农机局联系电话:0451-55195221
接收邮件部门联系人:牛文祥
接收邮件部门联系电话:0451-55399357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