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垦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05-24

(系统IP:113.108.163.164:8090)

1、 生产企业在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后,由系统向生产企业登记的邮箱发送登录名及密码。生产企业登录系统完善企业资料信息,上传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完善产品和经销商信息,添加发货信息后,其产品方可在系统中被购买并享受补贴。(2017年垦区补贴系统为“先购后补”去经销商版,经销商不需在系统中注册,经销商信息由生产企业自行录入。)

2、 职工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农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职工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职工申请购机时无需在系统中录入购机申请表,也不需要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3、 职工购机后,将机具及发票等资料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系统中录入购机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 公示无异议后,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打印《资金申请表》,提出结算申请。

5、 农场财务部门给购机职工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注意:所有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必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同步运转。没有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输入购机信息、办理结算手续的,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系统操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科技生产处联系。

联 系 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020-87292715  15918591248

电子信箱:nkjtkjch@163.net

附件:

2017 年广东农垦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

1.我企业完全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保证补贴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标准等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一致,保证补贴产品经过出厂检验且非旧机(旧件)改造的合格产品。

2.保证补贴产品唯一性和标志标识规范,合格证、铭牌(标牌)样式统一,内容规范完整,其中铭牌内容包括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保证产品出厂编号规范并按要求打印在铭牌和机体固定位置。

3.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企业售后服务承诺, 对购机者进行机具使用操作和维修技能培训,作业季节在用户报修后24 小时内抢修机具。保证所售机具作业季节零配件供应及时,价格合理。承诺不借购机补贴政策随意涨价;同厂牌型号、同配置补贴产品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产品价格。

4.严格遵守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 号)有关规定,加强对所推荐经销商的管理,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如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给国家补贴资金和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经查证落实,本企业承诺负责追回,承担相应损失,同意视违法违规性质情况,接受处罚。

农机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机生产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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