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4

新农机办函〔2017〕3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落实惠民政策情况调研的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实施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操作程序及实施效果等公共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农机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实施有效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农机部门严格实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机部门、基层干部公平、公正,态度简单粗暴、伤害群众感情,办事效率、群众诉求渠道通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南疆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差别化政策后,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方式

(一)各地州农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大地州选择2个县(市),小地州选择1个县(市),每个县(市)选择1—2个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地州农机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召集县(市)农机、财政、农口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已购置或计划购置机具的农牧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人员(参加人员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通过召开座谈会(题纲见附件2)和调查问卷(见附件3)等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汇总当地调研结果,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自治区农机局将组成专题调研工作组(见附件1),深入伊犁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每地州选择不少于2个县(市),每县(市)选择1—2个乡(镇),按照召开县(市)座谈会、召开乡(镇)座谈会、进村入户走访的程序进行调研。

县(市)座谈会召集县(市)分管领导、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负责人、乡(镇)的分管领导(占乡镇总数一半以上)进行座谈。

乡(镇)座谈会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管理服务站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代表、村两委干部、以及已购置或计划购置机具的农牧民群众等人员进行座谈和问卷调查,其中农牧民群众不少于20人。

进村入户走访由调研组从当地已购置或计划购置机具的农牧民群众中随机选择5户以上进行实地调研。

三、调研时间

2017年6月4日至6月10日。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研,是促进惠民政策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弄清问题,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专项调研,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调研任务。自治区调研组调研县(市)、乡(镇),由地州农机局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选择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真实情况,并与所调研的县(市)沟通后确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调研取得实效。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彻底摸清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农牧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各地要留存原始调查资料,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工作建议。

(三)认真归纳整理,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州农机部门要集中利用近一周的时间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存在的问题,采取面上调查与典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和具体理由,形成高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并于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局。

联 系 人: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处 孙桂荣

联系电话:0991-4338068

电子邮箱:xjnjglc@163.com

附件:

1.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专题调研分组情况.doc

2.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县(市)座谈会座谈题纲.doc

3.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查问卷.doc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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