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化处函〔2017〕53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我处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制订了《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使用违规失信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县级农机部门将修改意见汇总到设区市农机部门,设区市农机部门将修改意见纸质版于6月20日前反馈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njhjck@fjagri.gov.cn。
附件: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使用违规失信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