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特色农机产品调研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闽农机化处函〔2017〕54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特色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6〕217号)精神,按照省农业厅农机化处、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联席会议初审要求,我处将对全省推荐上报的农机新产品组织开展调研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7年6月13日-28日。

二、调研任务:通过调研产品,提出是否列入省级特色农机补贴的评估评价意见。

三、调研内容

主要是: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的名称是否科学合理;产品的主要参数与性能;产品的主要应用范围及区域;产品的成本与销售价格;产品的能耗与环保情况;产品的安全性;用户的使用情况及其它需调研的有关内容。

四、调研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

五、调研分组

每个调研组3-4人,由专家和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技术人员组成,分组如下:

第一组:许惠霖等,调研区域:泉州、厦门、龙岩;

第二组:林远崇等,调研区域:三明、福州;

第三组:兰亨庭等,调研区域:南平;

第四组:张理忠等,调研区域:宁德。

六、有关要求

1.做好准备工作。各有关市、县(区)农机部门根据此次调研内容,提前与生产企业联系沟通,做好调研准备工作。各调研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提前与专家、各相关市、县(区)农机部门联系沟通,安排好行程。

2.注重工作实效。调研人员要认真查看产品的核心技术,把握产品对我省特色农业产业的推广使用意义,发现其主要优缺点,现场填写有关表格和信息资料,对产品是否列入省级特色农机补贴提出好的意见。

3.提交调研报告。各调研组及时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对调研产品提出能否纳入补贴种类范围的意见建议。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6月13日

PDF版本:闽农机化处函〔2017〕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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