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7〕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7]58号)要求,请各地组织测算并报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农民购机需求和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购置补贴规划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测算本地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
二、测算要求
测算过程中,要突出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优先保证足额测算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绿色发展所需资金;要全面摸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的作用,增强调查测算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资金需求紧平衡”原则,特别要全面考虑以前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和2018年度农民购机意愿,避免因需求报送不准确而出现实施进度不快、结转规模较大、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要规范资金需求测算报送程序,自下而上采集信息,测算结果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测算过程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三、及时报送
请将测算结果填入《××地(州、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见附件),并编写简要测算说明。相关材料请于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处,同时报送正式纸质文件。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接受变更。
邮箱地址:xjnjnjc@163.com
附件: ××地(州、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xls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