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

〔2017〕17 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基本要求与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第一批)的通知》(〔2017〕8号)相同。

二、补充条款

1、归档系统中增加了“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上传界面,动力为柴油机的,需要上传环保部颁发的“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以及相关查询链接。

2、经会议研究,100马力以上自走式喷药机可申报归入50-100马力自走式喷药机;2.2米以上捡拾压捆机可申报归入1.7-2.2米捡拾压捆机档次,享受对应档次的单机补贴标准。

3、此次归档工作后,原则上年度内将不再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归档工作。

三、申报截止时间

自助归档系统关闭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10:00,系统关闭后生产企业将不能登录和操作。

总局农机局联系人:赵永超

联系电话:0451-55195221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

推荐阅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