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部署完毕,并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访问地址

辅助系统访问地址:http://202.61.89.161:12017/

二、管理部门登录名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的登录名和密码按照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上的要求执行,登录名明确到责任人。辅助系统中的市县管理员应加强用户管理,规范操作。

三、生产企业登录名

1.点击辅助系统首页“生产企业登记”,进入“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信息登记”页面,生产企业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生产企业下载《生产企业登录名和初始密码申请书》(附件1)和《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邮寄到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邮编:610041,收件人:张敬,收件人电话:028-85505562。

3.收到企业的申请书和承诺书后,将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发送到生产企业登记的邮箱。

四、有关要求

1.生产企业及其确定的经销商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四川省各级农业、财政部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

2.各用户须妥善、自主保管辅助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

3.各用户须在辅助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在辅助系统中录入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录入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无关的信息。

4.生产企业在辅助系统中以本企业登录名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该企业的真实行为。因登录名和密码遗失、泄漏等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5.产品导入辅助系统后,生产企业须在30天内完善产品信息,未完善的,辅助系统将自动封闭该产品。封闭的产品,若须开通完善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提交书面申请,才予以解除封闭。

6.生产企业登录名或密码遗忘等造成无法操作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提交书面申请,方可重置初始密码、再次发送登录名。

7.生产企业须认真阅读《生产企业用户功能说明书》(附件3)。

附件:

1.生产企业登录名和初始密码申请书.pdf

2.生产企业承诺书.pdf

3.生产企业用户功能说明书.doc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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