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机发〔2017〕12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以下简称“全国深松规划”)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陕西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