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及使用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0

皖农机计财〔2017〕123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实施进度,降低补贴资金结转规模,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7〕31号)要求,我局拟组织专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及使用专项督导工作。请按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督导对象

本次督导范围覆盖所有的市、省直管县,每个市督导1个县(市、区)。

二、时间安排

专项督导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中旬,形成督导方案,开展专项督导;

(二)8月下旬,修改完善督导工作报告;

(三)8月底,提交督导工作报告。

三、专家组成员

从农机化科技项目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专家库中遴选部分专家,组成本次专项督导专家组,具体名单如下:

宣城市农机局 孙远杰

池州市农机局 余晓峰

安庆市农机局 章新蕾

淮南市农机局 张文君

霍邱县农机局 王善军

黄山区农机局 王慧

灵璧县农机推广站 刘超

濉溪县农机推广站 陈晓艳

四、督导内容

(一)资金需求测算情况。测算方式是否科学,测算程序是否规范,测算结果是否准确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结转、退缴、分配资金是否与系统数据一致,2017年资金使用比例,敞开补贴落实情况等。

五、督导依据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二)《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5〕39号);

(三)《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56号);

(四)《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7〕31号);

(五)《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皖农机计财〔2013〕243号);

(六)《关于报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231号);

(七)《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7〕82号)。

六、相关要求

(一)被专项督导地区的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督导期间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二)专家组负责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分配专家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收集专项督导结果,撰写专项督导报告并及时上报我局。

(三)专家督导咨询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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