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8-31

发布时间:2017-09-06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全省实施比例为32.71%,其中,淄博市实施比例近70%,其他各市均不足50%。莱芜市、泰安市不足10%,日照市11%。

请各市高度重视,本着便民利民原则,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安排受理时间,努力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服务,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2017年8月31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通报表(含2016年结转资金,不含补贴国二发动机使用资金).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09-04

推荐阅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