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11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于9月1日—9月7日期间,对我省2017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了第二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看,我省多数县(市、区)对购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较重视,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检查、完善信息内容,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方面,除荆门市、荆州市等2个市州信息公开情况较差外,其他大部分市州信息公开情况较好。在“咨询投诉电话规范、有效”方面,绝大部分市州电话有效性和一致性较好。详细检查情况详见湖北省2017年第二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表。

从检查的信息公开专栏五项内容看,“县级补贴专栏建设情况”为100%,实现了全覆盖,“2017年县级实施方案”公开比例为99%,“2017年补贴对象公示”公开比例为99%, “2016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公开比例为100%,“2016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公开比例为100%,各项内容公开比例比第一次有了大幅度提升,第一次检查存在的问题也得到了有力整改,成效非常显著。从咨询投诉电话规范有效性上看,各县市都至少公布了一个咨询投诉电话,但极个别县市还存在电话公示与省级备案不一致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从“各地动态”栏目发表信息数量看,全省信息总量有了一定提升,当阳市、钟祥市、南漳县、宜都市、保康县、洪湖市等信息数量排名靠前,但还有较多县市信息数量为零,须引起当地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力举措。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表明,个别县市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思想上有所松懈,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各市、州、县(区)农机部门务必认真对照此次检查结果,迅速进行整改。要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及时补齐缺项、修改错项,切实做好购机补贴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确保补贴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特此通报。


附件:湖北省2017年第二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表.xls


                           湖北省农机局

                           2017年9月11日

推荐阅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