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3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速农机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结合我省实际,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订了《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系。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