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计财〔2017〕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农机)项目实施管理有关要求,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农机)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及时转发到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暂行).doc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0991-4329060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