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3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7〕61号)。现将农机新产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及条件

产品品目范围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化肥同步深施机、大型工厂化育秧设备,且符合《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申报审批指南》(见附件)所列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根据《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申报审批指南》要求,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申请,提交产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要胶装)。

在第一期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中归档的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产品和在省级先进适用产品购置补贴中归档的化肥同步深施机、大型工厂化育秧设备产品,相关生产企业提交申报书、湖南省农机新产品基本情况表、企业承诺书(格式见申报审批指南)即可。

三、信息报送责任

农机生产企业对产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虚假申报造成的财政资金流失,由生产企业负责缴回。

联系人:黄林;联系电话:0731-85066278;电子邮箱:hnnjcyb@126.com;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省农机局316室;邮编:410015。

附件:湖南省2017年(第二期)农机新产品申报审批指南.doc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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