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9月26日)

发布时间:2017-09-3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今年,自治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力度,启动了补贴差别化试点,新产品补贴试点,进一步优化了补贴操作程序,在全区各级农机、财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平稳,但总体进度依然滞缓,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现对2017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算进度通报如下:

2017年自治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含2016年结余)8.064亿元,截止9月25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3.45亿元,实施进度42.74%,兑付资金 7133万元,兑付进度8.8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进度较快的地区是: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实施进度分别为62.56%、59.93%、52.87%;实施进度慢的三个地州是:克拉玛依市、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实施进度分别为14.44%、15.16%、19.63%;

结算进度较快的地区是:阿克苏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结算进度分别为23.35%、13.26%、11.14%,具体情况见附表。

2017年已经过大半,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强抓进度,促进补贴落实。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使农户及时了解农机补贴操作程序、补贴标准新变化,引导鼓励农机合作社优化装备、加快更新老旧机具;要加强督导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查找自身不足,提高管理效率,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加快补贴信息核实、录入和结算。

附件:2017年各地州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表.xls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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