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草拟了《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农业厅农机化发展处反映。
联系电话:028-85505851
传真:028-855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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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9月30日